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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發生交通事故

前幾天發生了交通事故,事情是這樣的。
那天晚上十點半我開車回家,在一座橋上的路中央掉落了一團布,大小差不多是跟一隻小狗一樣,由於晚上很暗加上下雨,視線不是很清楚,再加上我是上橋,所以看到的時候距離也不遠了,我趕緊減速要從左繞過去,就在這時候後車就這樣撞上我的右後方。
下車後就立刻報警處理,警察來了之後就拍照量距離畫草圖…,問我們打算怎麼處理,我是覺得我完全沒有錯,可是後車也說他沒錯,是因為我緊急剎車所以他才撞上來,他並沒有錯,但是我並不算緊急剎車而且我一直都沒有停下來,只是減速。
在雙方談不攏的清況下只好到警察局備案,後來就是大家把車子開走各自處理。

接下來我第二天一早馬上打電話給保險公司,沒想到因為我沒有保意外險而且沒有人受傷,所以我的保險公司什麼事都不打算做,請我一切自行處理,好吧,我只好自己來了。把車子送去車廠檢查估價並與對方聯絡請他去保險公司辦出險。
對方也把車子送去車廠並與他的保險公司聯絡了,對方的保險公司會在今天到車廠看我的車並與車廠談打算怎麼處理我的車。

我猜我應該是完全不需要替對方負責,但是對方會不會替我負責就要看今天談得怎麼樣,如果對方保險公司也不賠那就得走法律途徑了,這將是很麻煩也很漫長的程序,我得先去找事故當地的調解委員會申訴,委員會判定雙方責任後如果有一方不服再向交通裁決所申訴,等到裁決所的鑑定報告出來就可以確定責任,但是這時如果判定錯誤的一方不願意賠償,還得上法院求償。

這次真得了解了,關於只有車子損傷而沒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不論對警察、交通隊…而言都是小事,全都希望當事人和解了事,可是如果雙方對責任不能達成共識,那就得走上法律途徑(這種事警察不管的,他們只會做筆錄備案而已);再來,對於保險公司,純粹保強制險的客戶只要沒有人傷亡,一概不受理,連幫當事人出面都不願意,一切請自行處理。所以大家還是乖乖保個意外險吧。

分類:生活
  1. 2011/02/15 於 15:43:37

    對方突然請保險公司止付,說要去申請肇事證明,希望證明我也有錯,
    接下來就複雜了,搞不好我得去調解委員會申訴。
    還有,我現在必須決定把車留在車廠還是自己先付錢把車拿回來。

  2. 2011/02/15 於 21:25:02

    晚上去車廠將車領回,確定了詳細的情況,對方去交通裁決所申請鑑定,等鑑定報告出來之後再來決定雙方責任歸屬及理賠問題。
    好吧,即然你認為我有錯那就去鑑定吧,我相信這個結果可以給我更有力的證據去告你,因為你的拖延害我沒有車可以用的時間更長了。
    不過我得先付一筆押金才能把車牽走。

  3. 2011/02/24 於 10:57:21

    前兩天打電話去問,對方說沒有去申請止付也沒有去申請鑑定,只說有問題我可以跟他的保險公司聯絡。
    再打去對方的保險公司問,業務員說打算要請對方去申請鑑定,等鑑定報告出來看責任歸屬怎麼分配再決定怎麼處理,實在是搞不懂現在是什麼情況。

    昨天想一想,決定自己去申請鑑定,反正大家都希望有個公正的責任歸屬報告,我就不要等了,要不然真是沒完沒了。上網查了一下,申請鑑定也不會太困難,在臺灣省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http://subtpg.tpg.gov.tw/aaaweb/Web/index.htm)就可以查到所有資訊,包含"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45)"及"鑑定案件作業流程(http://subtpg.tpg.gov.tw/aaaweb/Web/Apply/CaseProcess.htm)",還有最主要的"申請鑑定表格下載(http://subtpg.tpg.gov.tw/aaaweb/Web/proc.htm)"。
    申請鑑定要3000元鑑定費用,下載表格後填寫完內容,至事故發生地點的鑑定委員會申請繳費或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再跟申請書一起寄去鑑定委員會就可以了,今天早上去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匯費 30 元,再寄限掛 31 元,明天就會寄到鑑定委員會,整個過程只要十幾分鐘。

    接下來就等鑑定報告出來之後看該怎麼處理了,這時候真得深深感受到有保險公司幫忙處理的好處。

  4. 2011/04/07 於 08:02:07

    前兩天接到鑑定委員會的開會通知,下星期要召開鑑定會議,算起來從申請到開會要一個半月,真是久到都快忘記有這件事了

  5. 2011/05/30 於 15:20:07

    終於在四月底收到鑑定報告,認定我沒有責任,百分之百的責任都在對方身上,相信對方應該也是收到鑑定報告了。
    將報告傳真給對方的保險公司,對方保險員也跟對方談好,通知車廠說要和解,願意支付全部修車費用,
    去了車廠在和解書上蓋章,將之前押在那裡的錢拿回來,之後就都是車廠跟對方保險公司的事了。
    總算是結束了這個事情,整個從頭到尾算起來花了三個多月,要不是我夠積極主動去申請鑑定,還不知道會拖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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